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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类型众多的木材干燥窑中,以周期式强制循环型应用广泛,其操作工艺过程有典型性,分 4个阶段:①准备阶段。在材堆进窑之前,检查干燥窑内通风系统、加热系统、仪表及控制器件等是否正常。材堆入窑后,开动风机和加热系统使干燥窑内气体加热,然后关闭窑门。②预热阶段。提高木材温度,并使木材内部水分重新分布以达到均匀。此时为不使水分蒸发,进气门、排气门都需关闭。按木材初始含水率确定介质状态参数,预热时间因树种、材种与季节不同而异,大致为木材每厚 1厘米预热1~2小时。③干燥阶段。按基准要求调节窑内温、湿度,适时启闭进、排气门。当木材含水率降至纤维饱和点以下时,即进行中期处理,停止水分蒸发。同时通过喷蒸,以调节木材中的水分分布状态,缩减含水率梯度,消除干燥应力。中期处理次数系根据树种、厚度、已产生的应力状况而定。④结束阶段。木材干燥到含水率、应力等达到要求时,即可结束干燥过程。此时要进行终了处理,使含水率分布均匀,残余应力消除。处理方法是提高窑内温度及湿度,处理时间大致按木材每厚 1厘米,喷蒸1小时,保持1小时为度。然后使室内介质状态回到基准表阶段所定参数,继续干燥到木材断面含水率分布均匀,停止加热,通风冷却,卸出材堆。在上述过程中,主要的问题是根据木材的树种和厚度选择和控制好基准。
高温水循环加热采用B级的燃木废料热管热水锅炉,热水循环系统在表压P=0.3MPa的压力下运行,并控制水温t≤115℃,可使窑内干燥温度达95℃,适合干燥针叶材和软阔叶材。该法的关键在于系统的保压措施,必须确保热水的饱和温度比实际温度大3O℃左右,以免循环热水泵发生汽蚀。在保证干燥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干燥速度是干燥的基本原则。干燥的质量要求是:已干木材的终含水率及干燥均匀度能满足加工工艺的要求;保持木材的完整性,不发生为工艺规范所不容许的缺陷,不改变木制品应有的性质。干燥速度即单位时间内木材含水率降低的程度。干燥速度越快(或干燥周期越短),所需用的干燥设备与投资越少,干燥成本越低。各种木制品对已干木材终含水率的要求因用途不同而异,如乐器、精密仪器盒为7%;家具、镶木地板为8%;细木工板为8~9%;运动用具为10~12%;窗、门为12%;汽车、铁路客车为10~15%;铁路货车、建筑材料为18%;包装箱为15~18%。实践上还需按产品使用地区的气候条件作适当变动。
在木材干燥过程中,须按不同干燥阶段相应改变干燥室内的相对湿度,据此制订的相对湿度变化程序即干燥基准。不同树种、不同厚度的木材有不同干燥基准,一般分为时间干燥基准和含水率干燥基准两类。前者按时间阶段操作,后者按含水率变化阶段操作,属于按含水率变化阶段操作的还有波动式和半波动式干燥基准。干燥基准的选用是否适当,对木材干燥的产量和质量有直接影响。
4、隔条放置正确: (1)隔条间距应适当,以减少板材变形并保证气流通畅; (2)隔条应与材堆长度方向相垂直,各层隔条在高度方向上保持在一条垂直 线上,并落在材堆或托盘的支撑横梁上,要保证材堆内的正常通风与气流通道通; (3)隔条侧面离材堆端部的距离应在一个隔条宽度内(30mm内),隔条长度和材堆的宽度一致,隔条的宽度要求均匀;